行业热点

食品包装日期:更需制度拯救食品

浏览次数:1590   发布日期:2012-11-20

来源:中国包装工业杂志
  有业界专家指出,在道德建设还没达到足够的高度之前,食品行业更需制度建设来加强监管。事实的确如此,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归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情况下,食品生产日期篡改事件频发,而药品则很少有这种事件发生。为何会出现如此现象呢?是国家对食品不重视?其实不然,近几年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的重中之重,法律法规也出台了很多,但为何还是能让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
同根异果
  伟迪捷中国区高级销售总监汤江峰表示,目前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方面的打码技术上来说食品和医药行业没有很大的区别,伟迪捷墨水喷码机和激光喷码机以及热转印技术都在这两个行业被广泛应用,但是中国政府对医药的标识管理更严格,要求所有的成品药必须采用电子监管码进行追溯,相信未来对食品行业的电子监管码强制政策也会逐渐出台。目前,我们正在推出更低成本更加稳定的激光和墨水喷码机、热转印设备以及更能满足不同行业需求的产品追溯解决方案。  对于目前药品所用的打码技术,马肯依玛士高级大客户经理陈波表示,目前的药监码也不完全是用激光喷码技术,有用高解析喷墨,也有用热转印(TTO)技术,如果要是人为去刻意破坏它的话,也是可以破坏掉的。医药标识也没有特别高的要求。国家的标识标准就是清晰可读,但是有些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自身喷码技术要求甚至比国家要求还要高。
  《喷码与标识》杂志总编陈文正在接受“中国包装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上总是有些不法商家投机取巧,在食品上做手脚,篡改生产日期,而药品也不排除存在这种现象,为此,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
  首先,从产品的包装材料来分析,显然药品与食品的材料不同。当前市面上很多被篡改产品标识信息的产品,大多是一些休闲食品包装、饮料包装、速冻食品包装、蒸煮食品包装、快餐食品包装等产品,这些产品包装袋为PVA涂布高阻隔薄膜等塑料薄膜制作,对油墨和胶黏剂的附着力差,所以这些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标识可被一些化学试剂很容易擦掉;另一方面,药品包装通常包括一级包装、二级包装、三级包装三个程序,且使用的包装材料涉及金属、塑料、玻璃、陶瓷、纸、纤维、复合材料等,药品包装材料极为繁多,于是,药品包装保护功能相对于食品包装而言较强。
  其次,从工业标识行业的角度分析,在产品信息的标识与打码上,食品与药品采用的标识喷码设备也是各不相同。在最近媒体的报道中,被篡改的食品大多是采用喷码机、打码机等设备进行产品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的标识,其中喷码机将墨水分别搭载在产品表面不同的位置,形成所需要的各种文字、图案等标识信息,且在当前的国内市场上打码机又有色带打码机和墨轮打码机之分,因为打码机价格低,其产生的标识信息容易被擦除,所以打码机使用的企业比较多,占有的市场份额较大,为此,这些也是国内更改生产日期等事件层出不穷,且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对于制药企业而言,都是比较大型的企业,拥有相当可观的资金支撑企业在包装产品上下足功夫。同时,药品包装分为一级包装、二级包装、三级包装,根据每一级药品包装的材质不同与之相适应使用的标识设备都不一样,很多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激光打标机喷打药品的生产日期等信息,通过利用高能量密度的激光束对目标作用,让用户各种标识如图案、文字、产品信息等呈现在材料表面或者目标表面,这种标识是永久性的,不可抹去。
  另外,从安全监管的层面分析,当前我国在药品上成功实施了药品电子监管码项目,国家对药品实现从生产到流通一系列流程的全程监控,一旦药品出现问题,国家能快速找到源头并减少问题药品带来的危害,而据陈文正了解,当前电子监管项目目前在食品领域还未完全推广,食品领域还没有建立每个产品的“电子身份证”或者没有贴上追溯码,一旦出现问题,对于产品之前被擦去的生产日期,监管部门也无法知晓。
  就食品追溯码问题,“中国包装报道”记者致电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食品追溯项目部,其相关负责人以不归他们负责,应归工商部门管,拒绝了采访。
  北京赛腾工业标识系统有限公司大客户部总监王联军告诉“中国包装报道”记者,食品和药品因行业属性不同,故追溯系统应用也不尽相同。快速消费品行业是人们生活中需要的一系列使用频率高、寿命短、消费速度快的消费品,例如,啤酒、饮料、化妆品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耗量大,市场需求量很大。
  一是周期快,成本低。虽然快速消费品行业市场需求量大,但每件产品的毛利低,传统的RFID技术进行数据采集、产品追溯,可实现产品的可跟踪性,如果每件商品上使用RFID,则成本往往会高于食品本身价值,缺乏市场适用性。采用二维码进行产品跟踪,大大降低了成本,每件产品二维码赋码成本只有几厘钱。
  二是生产线速度快,需要信息采集准确。为保证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的可靠性,采用二维图形码的产品标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但是在快速的生产线上包装内的产品与包装信息采集不准确,造成关联性方面存在不足,即包装内的产品和包装之间可能存在非对应关系,目前很多快速消费品行业企业都无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产品信息存在追溯不准确的缺点。
  三是信息追溯需求迫切。当前社会上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被关注的热点,如何查询产品的来源,如何辨别产品的真伪,消费者对产品信息的追溯需求正在逐渐变得迫切。因此,一个可以查询多数企业产品追溯信息的信息追溯数据交换平台将是未来快速消费品行业物联网的主导。
  退货制度混乱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新标准已明确指出: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应在标签上标示。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但有关专家指出,标准中仅指出要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对于大多数食品的保质期并无统一规定,基本是由企业自己定。有一些食品的保质期很难确定,这一特质给厂家与经销商合谋的机会。在美国,食品包装上一般有四个日期:销售截止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装期。超过了食用期的食物就不能再吃,应该销毁了。而我国就分得没有这么细,我国食品的所谓保质期实际上是厂家的一个承诺。从法律上说,如果消费者在食品保质期内食用产品,出现危害可以要求厂家赔偿。
  在新西兰,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识。“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影响食品安全。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可以继续出售,但通常都会做降价处理。<BR><BR>&nbsp;&nbsp;&nbsp;&nbsp;&nbsp; 更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于过期食品的去向没有明确规定。仅要求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这种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监管不力,导致了过期食品退货机制的混乱。
  督管存在漏洞
   针对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食品篡改事件,国家相关部门在今年4月正式颁布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也将不得篡改纳入其中。新标准指出: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同时,对篡改生产日期所做出的处罚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然而,令我们深思的是,既然国家标准、法律法规都健全,为何还会屡次发生类似篡改事件呢?况且不止一起事件?
有业内专家指出,抛开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道德之外,国家监管部门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制度、法律仅是一方面,制度不能约束有些人的行为,目前我国的普法教育尚需提高。食品生产日期被篡改后重新上架,这其中离不开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其监管工作是否全部做到位了?此外,国家监管部门应积极倡导为食品建立追踪追溯系统,逐步让当前即将实施乳制品白酒质量安全追溯应用能扩展到食品的所有种类,给每一个产品附上监管码,建立食品行业的全流程监管,督促企业自律做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当前的事件告诫我国企业的责任和自律意识亟待加强,国家的监管和惩罚举措的加强刻不容缓。
然而,恰逢此时,急于换装改头换面的蒙牛,在此前质量风波频现的背景下,试图在市场形象上扳回一局的目的显而易见。对此,业界专家指出,治标更须治本,即使蒙牛牛奶外包装整容整的再好,如果国家还是没有健全的监管制度,一切仍会重蹈覆辙。

会员注册登录

   如果您已经是我们的会员,请登录    如果您还不是我们的会员,请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 用户名
  • 密 码
  • 验证码 验证码:


·注册须知

如果您有疑问
请咨询
0531-85068566
  • 用 户 名 *
  • 密  码 *
  • 确认密码 *
  • 姓  名 *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 公司名称 *
  • 部门职务 *
  • 地  址 *
  • 邮  编  
  • 办公电话 *
  • 公司传真  
  • 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