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药品降价启动 重点扶持血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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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五轮药品降价启动。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2月1日起对上述20类药品调整最高零售限价,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将面临不同程度的降低限价压力。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年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都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此次平均降价幅度已达到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更达到20%。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纳入降价范围的灭菌注射用水、尼美舒利等产品属于降幅相对较低的品种,降幅约在一成左右,而部分药品如醋氯芬酸片剂等,最新的最高零售价较目前许多企业产品的市面零售价下调了四成。
“未来降价品种涉及企业将面临较大价格压力。”上述人士表示。而面对新一轮药品降价,许多药企也已表示未来或将调低此次降价涉及相关药品的产量,以面对降价压力和盈利负担,“降价死”现象或将再次出现在部分降价药品上。
但国泰君安分析师亦对记者表示,未来药品价格降低的压力并非主要来自发改委降价。由于近年来药品招标制度改革,许多药价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目前零售价格已经低于最新的最高限价,且由于医药牵涉各部门间的协同性问题,预计未来药品价格压力还是主要来自招标制度改革。
而除了对部分高价药品实现降低最高零售限价以减轻用药负担的同时,发改委亦表示,此次还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改委此次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和满足临床需要。
记者了解到,血制品是此次低价药品扶持的主要重点。《通知》表示,此次国家标准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将由各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最高零售限价,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的检测工作,及时将新情况上报发改委价格司。
第五轮药品降价启动。发改委昨日发布《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2月1日起对上述20类药品调整最高零售限价,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将面临不同程度的降低限价压力。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批调价的化学药品与2011年至今已分四批调整的抗生素、循环、神经、激素、消化、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等8类药品都属于同一轮次调价品种,大部分属于临床常用药品,此次平均降价幅度已达到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更达到20%。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纳入降价范围的灭菌注射用水、尼美舒利等产品属于降幅相对较低的品种,降幅约在一成左右,而部分药品如醋氯芬酸片剂等,最新的最高零售价较目前许多企业产品的市面零售价下调了四成。
“未来降价品种涉及企业将面临较大价格压力。”上述人士表示。而面对新一轮药品降价,许多药企也已表示未来或将调低此次降价涉及相关药品的产量,以面对降价压力和盈利负担,“降价死”现象或将再次出现在部分降价药品上。
但国泰君安分析师亦对记者表示,未来药品价格降低的压力并非主要来自发改委降价。由于近年来药品招标制度改革,许多药价已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目前零售价格已经低于最新的最高限价,且由于医药牵涉各部门间的协同性问题,预计未来药品价格压力还是主要来自招标制度改革。
而除了对部分高价药品实现降低最高零售限价以减轻用药负担的同时,发改委亦表示,此次还加强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扶持,特别是对临床短缺的低价药品,发改委此次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价格,以鼓励低价药的生产供应和满足临床需要。
记者了解到,血制品是此次低价药品扶持的主要重点。《通知》表示,此次国家标准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将由各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最高零售限价,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的检测工作,及时将新情况上报发改委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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